各相关部门:
上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和2017年部分专项已下达指标,请各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按照财务处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个项目的具体负责人:
1、各具体项目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并加快项目的支出进度,尤其是上年结转项目的支出进度,确保上年结转资金12月份前全部支出。对于结余资金较大的项目,上级部门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问责。
2、今年年底省财政厅将实施更为严格的存量资金清理措施,除中央转移支付、科研项目结余和已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按现行规定执行外,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包括2017年下达的预算指标)年底原则上一律收回省财政。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加快支出进度,以免影响明年工作开展。财政收回项目预算资金后,学校将不再安排项目资金。
3、凡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和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
计财处
2017年11月6日